如果你申訴馬來人那篇沒成功 你要不要考慮罷免馬來人阿? 我剛研究了一下那邊罷免的規定 #1Swh1h84 (Law-Service) 四、罷免案連署 #1SqZpqZY (AboutNew) ,支持票共有      三位聯署人,皆符合a.與b.但 gtr22101361不符合 c.的要求,故有效支持票數為二票;連署案無反對 票,因此有效贊成票兩票大於有效反對票零票,符 合連署票票數的規定,罷免連署案成立。 這篇罷免包含發起人總共3個人支持罷免,其中一票不符合資格扣掉剩2票,反對0票,支持 大於反對,所以罷免成立。 這罷免門檻超級低欸,就算只有兩票支持,只要支持>反對就能成立 2. 透過連署罷免板主,連署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且由小組長對是否通過進行審核。 發起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b.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c. 曾於該板發言。 d. 曾針對罷免理由提出申訴。 e. 無正在進行之申訴案。 你等這篇申訴判決下來就能發起罷免了 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b.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c. 曾於該板發言 然後只要登入30以上+有在股板發言過就能連署 感覺隨隨便便都能罷免成功捏 對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219.91.89.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Marginalman/M.1701618034.A.69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