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tsuyuki118 (勝之・改)
標題[姆咪] 把2女兒當後宮 侵犯多達403次 金門獸父遭
時間2024-05-15 08:30:30
金門一名父親與2名國中生女兒同住,沒想到他竟多次趁女兒熟睡時,
爬上床將手伸進女兒的衣服內撫摸胸部、下體,
1年多來侵犯2名女兒的次數高達403次,直到某次兩姊妹到台灣找親戚時全案才曝光。
經法院審理,這名父親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
遭判有期徒刑7年,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這名父親平時獨自照顧2名女兒,沒想到他竟是「狼父」把家裡當成後宮,
時常趁女兒深夜熟睡時潛入2姊妹房間,又以手撫摸胸部、下體,
後續甚至趁小女兒讀書時囂張用手撫摸她私密處。
直到2姊妹到台灣旅遊、找親戚時,才鼓起用氣向表姐訴說這些苦楚,
表姐、姑姑聽聞後氣炸,立即向警方報案,並將她們接到台灣照顧。
且以每週遭侵犯3次的頻率,「狼父」1年多以來至少已侵犯2姊妹403次。
法官審理時認為,這名父親為逞一己私慾,罔顧親情倫理,
多次猥褻2名女兒,加上大女兒當庭表示不願原諒父親,
小女兒則願意原諒父親,並給予父親緩刑。
法官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
共判處有期徒刑7年,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這種的還可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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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msmsk: 一年四百次也太扯 05/15 08:35
推 LoKingSer: 小女兒願意原諒父親←難怪可以易科罰金 05/15 08:38
→ LoKingSer: 大女兒表示:幹!被自己妹妹衝康 05/15 08:38
推 Sechslee: 記者又在亂寫吧 判7年易科罰金個屁 05/15 08:50
推 wu10200512: 阿康 05/15 08:53
推 silberger: 包養分析關注對方細節。 05/15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