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XXXX 看板 #1cd6lbuR ]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看板: BaseballXXXX 標題: [閒聊] 認真講PTT不符合學術網路規範吧? 時間: Sun Jul 21 10:01:07 2024 查了一下 九、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利用臺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二)存取影響兒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資訊。但因教學或研究之必 要,且已設置適當之區隔保護機制者,不在此限。 (三)非法使用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 之漏洞,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四)非法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 (五)非法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六)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大量傳送電子垃圾郵件或類似資訊,及 其他影響臺灣學術網路系統正常運作之行為。 (七)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其他類似功能之方法,從事 散布謠言、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威脅或其他違反社會 善良風俗之資訊。 (八)其他不符臺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前項各款行為涉及不法情事者,使用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負法律責任。 十、連線單位應要求其使用者尊重智慧財產權,並不得為下列可能涉及侵害 網路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一)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 (二)下載或重製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三)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公開於網路上。 (四)任意轉載電子佈告欄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之文章。 (五)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爭議之行為。 十一、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各級管理單位得限制或暫時中斷連線單位或 使用者與臺灣學術網路之連線: (一)違反相關法令或本管理規範之情事。 (二)涉及國家安全。 (三)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 (四)為阻斷不當或不法行為存續或擴散。 (五)更新、遷移網路設備,測試、維護或檢查網路及相關系統。 (六)不明原因非中斷不足以排除網路障礙。 十二、臺灣學術網路使用者違反本管理規範規定之行為,應依所屬單位規定 處理。 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者利用職務違反本管理規範規定者,應依相關規定 予以處分。 前二項違規行為涉及不法情事者,除須受到行政懲處外,並應自負法 律責任。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56 節錄,隨便要挑剔不符合太容易了 只是以前沒人管而已 不然PTT真的能夠符合學術網路的管理標準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180.176.190.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BaseballXXXX/M.1721527269.A.E1B
jerry7668: 早就不符合了阿 07/21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