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全世界只有三個人知道 第一個是當事人 第二個是檢察官 第三個我不能說 在當事人禁見的情況下 484只有檢察官可以“合法”拿到資料? 這樣第三人要怎麼“合法”拿到啊?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R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220.129.70.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Gossiping/M.1725965368.A.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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