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認為郭男已賠100萬元和解且「情堪憫恕」, 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輕判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 檢方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郭男一再逼姦, 根本不值得憫恕,且少女父親雖收下100萬元, 但只針對民事賠償和解,刑事部分堅持不原諒郭男, 因此高院日前改判郭男3年8月徒刑, 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郭男須坐牢。 本來想用賠100萬 + 態度來凹 凹成功 結果老爸說收100萬只是民事 刑事要幹到底 之後就改判3年8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27.242.13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Marginalman/M.1701397585.A.267
TokaiTeio: 男友或成最大輸家 12/01 10:30
walter741225: 男友只是個綠帽 還得靠爸爸拯救女兒 12/01 10:30
LoKingSer: 哭哭,早知道就不和解ㄌ 12/01 10:37
miHoYo: 血賺好ㄇ 12/01 10:41
teddy12114: 那100萬直接打水漂喔?也太慘 12/01 10:42
xikimi: 包養網結交國際包養 12/01 10:42
walter741225: 100萬解民事阿 民事沒解也不知道賠多少 12/01 10:43
a8973925: 一般就是和解來爭取對方原諒與減刑,男的被套路了 12/01 10:49
nothink00: 可能想要更多吧,要不到就公事公辦 12/01 10:51
ZooseWu: 原來還有這招 民事和解但是刑事不原諒 12/01 10:54
walter741225: 畢竟爆出來發現性奴不是情趣 是真的 12/01 11:00
Avero: 包養開心找到知己。 12/01 11:00
walter741225: 雖然我也覺得微妙 但我是爸爸的話 12/01 11:01
walter741225: 我也會想要整死這男的 12/01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