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狗了一下 "公然侮辱 除罪" 才知道4/26開始 除罪失敗 但限縮了範圍 然後我覺得這篇講的可能還不錯 https://www.yuanxilaw.com.tw/news_detail/326 至少我這個外行人可以比較快吸收 他的意思是說 以前這CASE可以分兩大部分 一部分就是一般謾罵 另一部分就是涉及誹謗 比較抽象=公然侮辱 具體=誹謗罪 而限縮後 沒牽涉到誹謗的一般謾罵 就很可能被判無罪 反正就是4/26後 一般罵人的公然侮辱 被判無罪的機率將會大幅提升 也許以後大多案例都會像這串的新聞判例一樣 分析很多 然後判無罪 反正有民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101.12.2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Marginalman/M.1720407694.A.BA3
pareru: https://i.imgur.com/r7hwAG7.jpg 07/08 11:02
a114514: 延畢的垃圾 算是陳述事實吧 07/08 11:04
walter741225: 沒阿 以前的話 嘴岩壁可以 嘴到垃圾就不行 07/08 11:04
walter741225: 就跟嘴胖子可以 嘴死胖子不行一樣 07/08 11:04
srxteam0935: 岩壁是事實 垃圾涉及侮辱 07/08 11:05
T730733: 包養分析細心觀察言行。 07/08 11:05
walter741225: 因為 為什麼岩壁 = 垃圾 07/08 11:05
a114514: 欸 coon183 我好想你 07/08 11:05
jensheng09: 那這案件有賠民事惹嗎 07/08 11:06
walter741225: 不知道 07/08 11:09
walter741225: 他那篇新聞沒有提到 07/08 11:10
FireStation: 包養真心對待朋友。 07/08 11:10
walter741225: 只是這樣一來 以刑逼民 在這裡就不好用了 07/08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