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之銘言: : 標題: Re: [姆咪] 台北幼兒園上BBC了 : 時間: Fri Jul 19 07:22:08 2024 :   : ※ 引述《Satoman (沙陀曼)》之銘言: : : → smart0eddie: 檢察官沒有起訴 07/19 00: 56 : : → smart0eddie: 市政府沒有停職 07/19 00: 56 : : → smart0eddie: 媒體沒有報導 07/19 00: 56 : : 這件事就 : : 2022台北市政府在忙選舉,而且事情發生過後沒多久實際管事的蔡炳坤就中風了, : : 看監視器沒看到實際證據就把整件事放生,也沒後續追蹤 == : : 媒體沒報是因為白癡兒少權法說不能連結到足以識別被害人的資訊, : : 但是實際標準在哪裡沒人知道,像TSJ大家也沒講被害人還是被白癡兒少權法搞 == : : 所以媒體沒人敢報,那個毛什麼的就持續逍遙法外 == : : 然後這個時間受害人持續增加,家長找議員瘋狂投訴才爆開來 == : : 壞消息是這樣一拖,受害人直接累積到20多個 == : : 好消息是終於有人發現兒少權法異常白癡的69條,應該可以修掉了吧 == :   : 第 69 條 : 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 : 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 一、遭受第四十九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 :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 三、為否認子女之訴、收養事件、親權行使、負擔事件或監護權之選定、酌定、改定事件 : 之當事人或關係人。 : 四、為刑事案件、少年保護事件之當事人或被害人。 : 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所製作必須公開之文書,除前項第三款或其他法律特別規定之情形外 : ,亦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前項兒童及少年身分之資訊。 : 除前二項以外之任何人亦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第一項兒童及少年 : 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 第一、二項如係為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 : 童及少年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 :   :   : 所以當初新北為什麼可以報啊 : 不是說施用毒品嗎 :   : -- : 都不行報阿 不過我看罰則那麼輕 你就算罰了 他直接當作成本 反正先拿流量變現再說 腥羶色毒+兒少 台灣人的最愛 表面上說知的權利、關注保護兒少 但實際上就是醜陋的好奇心 純粹想看重口味的東西而已 如果民眾真的會關心兒少權益 這些媒體就被罰到倒閉了 反而是公務機關 遮隱個資遮到快吐血 媒體還不是爽爽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42.76.133.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Marginalman/M.1721347714.A.CAD
amsmsk: 台灣就風頭上想噴人或者找個人來怪而已跟媽媽嘴一樣 07/19 08:18
jones17188: 台灣傳統媒體真的是一坨屎 07/19 08:22
scmono: 所以是罰多少 摸諾整個翻完 找不到罰則== 07/19 08:26
scmono: 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違反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由目的事業 07/19 08:28
scmono: 主管機關處負責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07/19 08:28
Asterix: 包養網尋找跨國友誼機會。 07/19 08:28
SydLrio: 以後出事直接帶刀槍去幹掉兇手就好了,別指望鬼島法律 07/19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