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日本人好像很怕開示請求? 是被開示就一定告得成嗎? 台灣好像沒有這種東西, 就算妨礙名譽被起訴, 說真的到法院那邊也常常沒什麼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101.137.108.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Marginalman/M.1721458516.A.7A9
ken1990710: 日本定罪率100% 07/20 14:56
ken1990710: 女高中生隨便亂指認對方就死定了 07/20 14:57
UsadaPegora: 所以是被開示就幾乎確定會被檢察官起訴? 07/20 14:59
Atima: 高定罪率+日本人求職前科者歧視 07/20 15:00
Atima: 如果日本-2 那就真的沒差 07/20 15:00
dewaro: 包養分析注意對方言行。 07/20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