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沒跟你們ptt、巴哈去開會 法務部也沒函釋 然後法條也沒有變動 看起來就是有起訴的空間 那個小圈圈會議共識根本就沒有效力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114.137.191.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Marginalman/M.1730782655.A.5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