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交惡把車停車庫前擋進出 觸犯強制罪判拘役50天 原文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63601 原文內容: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周姓男子與吳姓鄰居不睦,周男多次把車停在吳男住家車庫前 ,妨害吳男開車進出,報警處理仍無法改善,吳男憤而提告,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周男 以強暴方式妨害吳男駕車進出自由,依強制罪判處周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周男與鄰居吳男素有嫌隙,周男多次刻意將他的自小客車停在吳男住家車庫前,妨害吳男 開車進出,吳男報警處理後,情況未見改善,氣得對周男提起妨害自由告訴。 周男則否認犯行,辯稱吳男沒有跟他講過不要停在車庫前,他也不知道車庫裡面有沒有停 車,就算車庫裡有車,應該可以開出來,他沒有妨礙到吳男。 檢方認為周男前後共6次故意把車停在吳男車庫前,以強暴方式妨害吳男駕車進出自由, 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屏東地院檢視吳男及警方說詞與相關事證後,認為吳男強制罪行成立,吳男犯後飾詞卸責 ,態度不佳,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這種糾紛超級常有...有時候警察也不管,但是被擋住出入口真的會很不爽, 有判例總算可以參考,50天的易科罰金也不算便宜 "強制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114.137.51.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car/M.1706313519.A.B85
gx9900824 : 所以買房子很需要有好鄰居 遇到低能真的沒救 01/27 08:13
ludoren : 法官的理由“藉由被害人與物品之緊密關係,同樣可 01/27 08:15
ludoren : 達到對他人意思形成或決定自由妨礙之結果” 01/27 08:15
ludoren : https://bit.ly/3vY52FM 01/27 08:15
ludoren : 判決書連結 01/27 08:16
ejoz: 包養輕鬆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01/27 08:16
hugo363 : 難得的好法官 01/27 08:20
flowerabby01: 這下梁子更大了,買房子最怕遇到怪咖 01/27 08:27
jdkcupid : 再來就換社會新聞,直接把事主桶死 01/27 08:39
jdkcupid : 只好預防性先把鄰居殺了 01/27 08:39
syterol : 同一個法,有時只能對人有時也能對車,有夠低能 01/27 08:40
FishRoom: 包養平台找到心靈契合的人。 01/27 08:40
alittleghost: 只是單一法官自由心證,運氣運氣 01/27 08:55
YCL13 : 近年開始有法官認同擋車無法出入也算強制罪了,希望 01/27 09:11
YCL13 : 可以變成統一見解 01/27 09:11
youkisushe : 因為台人把汽機車當輪椅啊 沒輪椅就不能出門惹 01/27 09:17
youkisushe : 但是這種惡意阻擋跟違停車輛亂侵入住宅被屋主鎖住 01/27 09:18
KsiR: 包養分析洞悉對方心思。 01/27 09:18
youkisushe : 不開門是不是也算強制罪 01/27 09:18
A80211ab : 帥 真是垃圾 01/27 09:20
denpa5566 : 遇到爛鄰居會讓人痛不欲生 01/27 09:36
SidMax : 水 01/27 09:55
MKIU : 南部日常 01/27 10:28
peoples: 包養不急於開始談感情。 01/27 10:28
mhmichelle : 遇到爛鄰居真的衰 01/27 10:51
pippen2002 : 難得的好法官 01/27 11:07
sholin : 難得好法官,尤其是過了高屏溪 01/27 11:13
yesyesyesyes: 所以強制罪可以用在車不能進出?人能進出就不算了吧 01/27 11:33
yesyesyesyes: ? 01/27 11:33
wilmer: 包養網結交跨國友誼。 01/27 11:33
eric00611 : 車庫門口不是紅線噢? 01/27 11:42
NowQmmmmmmmm: 這人蠻北七的你車子擋到車庫進出就錯了怎麼辯也沒 01/27 11:46
NowQmmmmmmmm: 用又很好蒐證 01/27 11:47
luroro : 讚 01/27 11:48
jansan : 良心法官 真稀奇 01/27 11:51
badlip: 包養開心找到知心朋友。 01/27 11:51
MK47 : 這是運氣好遇到有同理心的法官 01/27 11:54
lizardc1 : 檔一次當然不算 本案“多次”且“惡意”即有判刑可 01/27 11:54
lizardc1 : 能 01/27 11:54
godchildtw : 讚 01/27 12:33
turtledove : 讚 01/27 12:41
piggyoil: 包養平台關注對方需求。 01/27 12:41
lusifa2007 : 這個上到二審很容易被打槍 01/27 13:36
k1400 : ? 人可以走竟然有強制罪 01/27 17:48
tn00210585 : 人跟車子連結吧,工作或是有必要之理由 01/27 22:15
chimouse : 阿怎麼沒報導結仇原因?搞不好是吳男白目在先,不是 01/27 22:28
chimouse : 很多人挺超哥嗎?私刑不是正流行嗎XDD 01/27 22:28
TwixBar: 包養分析觀察約會狀態。 01/27 22:28
tntbear : 最後拿刀拿槍解決最快,祝順利 01/28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