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86036 (骷髏怪)
標題Re: [新聞] 違法!先付定金才給看預售屋契約 台中水6
時間2024-03-15 01:11:25
好啦!
印合約書要錢,不買回收很合理吧
刷10萬,刷1萬,刷5000都是押金概念
超市 大賣場手推車,過去不用卡10元
每個人都隨手亂丟要整理
開始要卡10元時,每個都乖乖房放回去
台灣的資源回收機制,家電預收廢四機處理費,寶特瓶收基金等一樣概念
你有收錢就會乖乖拿來還
重點還有防奧客制度,填了單表示你對那戶有意思,沒有付個錢形式上保留
最後回去7天後不買,也不來退掉,這戶能賣別人嗎?
三個月後價格跌一定要不會哭,如果價格漲,我保證這人一定來索賠,說他要用原本價格
買還要打折
至於之前一直抓的尾款5%
我認識的建商代銷都說,
很簡單價格漲5%就好了
現在內政部版裝修合約尾款高達20%認真說是40%,清潔完才能請款最高80%清潔前最高60%
同行都說以後就漲價30-40%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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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書審閱不管實體電子都是屁,條文有意見,雙向選擇
你可以不買,建商也可以不賣
要制度化不如強制公開查閱,建照藍圖
格局配置,鋼筋水電等圖
重點清楚標示那一塊是公設,那一塊是車位,那一塊是車位公設,那一塊共同分攤
面積表 材料表等
不然說真的我還真不知建設公司有無按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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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oness: 漲價這種事就讓市場機制決定(望向鄉林) 03/15 01:17
→ aloness: 另外設計這種東西,竣工圖就是REFLECT 現況而已,只要最 03/15 01:19
→ aloness: 後圖跟現況相符,又不違法規,那就ok 03/15 01:19
→ aloness: 在交付使照申請前,都嘛可以改 03/15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