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是雙方信任度有限的方式呢? 畢竟不是每一對情侶都有happy ending... 不知道有什麼辦法可以將房屋登記與婚姻登記兩者合併執行的方式嗎? 有房有車好薪水在台灣一直都是婚姻的好條件,也可能是彼此的籌碼 在此借文請教有相關經驗的板友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125.230.16.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home-sale/M.1710519055.A.088
prostar: 每個個案處理不同吧!你講一下你的問題啊? 03/16 00:19
pauljet: 就友人合資做生意啊 03/16 00:27
pauljet: 友人合資靠的就是信任度 真有什麼意外就被妻小整碗捧走 03/16 00:32
pauljet: 啊 03/16 00:32
smoothapple: 有股東壽險可以互相保護啦 03/16 08:34
muiwo: 包養平台詳細了解對方。 03/16 08:34
tfct: 為什麼要同時? 是交換條件的意思嗎? 03/16 08:43
jojoson: 這個文章想要達成的約定,完全是雙方合意就好,沒有什麼 03/16 09:28
jojoson: 法定強制力 03/16 09:28
maxgtd: 你買你的她買她的 結案 03/16 23:43
cobrabaton: 你到元宇宙就可以,虛擬的世界沒差 03/17 01:26
sunuzo: 包養分析注意對方舉止。 03/17 01:26
cobrabaton: 不動產在中華民國法律是地政在登記,婚姻是戶政在登記 03/17 01:27
cobrabaton: ,你要怎麼同時登記?? 03/17 01:27
cobrabaton: 信任度有效就寫借據或合夥,公證人公證,總之以後都是 03/17 01:28
cobrabaton: 要互告的 03/17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