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hMyGoose: 民法第765條 03/29 02:13
推 OhMyGoose: 要出租是你的自由 03/29 02:17
推 menace: 應該沒規範吧 首購就行 03/29 03:02
推 p890040: 重點應該是限自用,非自用的都可但首購優惠好像大多都掛 03/29 07:00
→ p890040: 自用,求分享 03/29 07:00
推 Anyotw: 能新青安你竟然放棄?? 03/29 07:05
推 marlboro1527: 感覺就是遊走灰色邊緣,賭政府不會去抓,我覺得不如 03/29 09:43
→ marlboro1527: 放一年,後面寬5年之後賣掉會比較划算?如果只是收 03/29 09:43
→ marlboro1527: 回補貼利率,那影響不大,收回貸款就很痛了。現在政 03/29 09:43
→ marlboro1527: 府都在針對房市的灰色操作。 03/29 09:43
→ remotefly: 建物經承辦銀行查證確係作為"自用住宅“使用,即可受理 03/29 14:52
→ remotefly: 要出租是你的自由 但銀行也可以選擇回收貸款 03/29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