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zse (Raiz)
標題[請益] 預售屋交屋之後再買預售的重購退稅?
時間2024-03-29 15:20:40
嗨大家好
目前我現在預售A交屋之後打算自住三年
然後這段時間內又去簽了一件新的預售B
等待三年後B蓋好交屋貸款前
把舊屋A賣掉 結清舊貸款後
再辦一次新青安(假設還有)for B
這樣是符合重購退稅的嗎?
是有什麼問題需要注意的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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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想問問 台南正市區有什麼好建案推薦的啊 591看來看去都沒看到好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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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49072002: 你要注意你賣掉要住哪03/29 15:39
推 junior020486: 符合,你下一間預售交屋後兩年內賣掉A就好03/29 15:48
推 p20770299: 戶籍處理好的話聽起來沒毛病03/29 15:50
推 bustinjieber: 可以啊先賣後買就注意兩年內的時間 03/29 16:50
推 Tattoo: 讚 03/29 18:08
推 Thobel: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我 03/29 18:08 推 hololive45P: B要有自住事實,國稅局會查,6年內有出租或買賣退稅 03/30 09:18
→ hololive45P: 會被追討,之前蠻多被追討上新聞的案例 03/30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