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公證期滿也不能立刻驅離,你誤解律師說的話 公證只是可以跳過開庭到判決階段,直接進入強執程序 但是光這個程序仍要等1~3個月不等 2.趕人是心理戰,你想趕人就不能怕東怕西 包括什麼破壞屋況,甚至有人死在裡面 一擔心就不用玩趕人了,租霸很會抓房東的心理弱點 等你克服那些弱點,就又拖個一年半載 3.到期不繳租金不可怕 到期繼續繳租金,才是最可怕的 千萬不能收,收了你就死定了 收了租金找律師也沒用.... 4.能給錢人就搬走是小事 給了錢,人還不搬走才麻煩 房客要是講信用,現在就不會賴著不走 給多少錢,怎麼給都是門藝術 沒有給錢趕人的經驗,那這些錢真的寧可給律師還比較有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124.33.16.225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home-sale/M.1712107688.A.97B
inconspicous: 嗯嗯 建議用先生的方式給錢,請他們自動搬離是最好 04/03 09:31
inconspicous: 的,不然屋況被破壞還是什麼的更麻煩 04/03 09:31
tigotigo5566: 房客混黑道怎麼辦 04/03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