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間房,但貸款似乎來不及在代書寫的進屢保帳戶日期下來,因為在合約書上面沒有 看到當天沒入帳即違約賣方可直接取消賣屋字眼,只有看到10天內每天付遞延費用萬分之 二,超過10天後即可進行催收程序,想請教各位先進是否在10日內補足價金並付遞延費用 即可?如果來不及進屢保要延後的話還需要買賣雙方重新再簽什麼文件嗎?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42.75.129.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home-sale/M.1713797383.A.99A
qwqmmmm: 貸款是否核准了?
RealID2018: 就付違約金 04/23 01:14
RealID2018: 你也太晚找貸款...一般來說要抓一個月最保險 04/23 01:14
RealID2018: 才送一周,我看有得等 04/23 01:14
ruve: 怎麼代書沒有跟你追貸款進度?你不是透過仲介買房嗎? 04/23 02:21
mysister: 現在包養都這麼明目張膽.. 04/23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