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間房,但貸款似乎來不及在代書寫的進屢保帳戶日期下來,因為在合約書上面沒有 看到當天沒入帳即違約賣方可直接取消賣屋字眼,只有看到10天內每天付遞延費用萬分之 二,超過10天後即可進行催收程序,想請教各位先進是否在10日內補足價金並付遞延費用 即可?如果來不及進屢保要延後的話還需要買賣雙方重新再簽什麼文件嗎?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site.tw), 來自: 42.75.129.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site.tw/home-sale/M.1713821461.A.ACE
jejeyu: 仲介會去幫你協商,上次我的買方晚了兩周,我想跟他要罰金04/23 07:18
jejeyu: ,仲介都阻止我04/23 07:18
morris000: 基本就照合約走,該付的遲延利息就付,拜託仲介與賣方04/23 08:15
morris000: 溝通不要解約,多給幾天,銀行條件差一點也先貸出來有04/23 08:15
morris000: 誠意一點04/23 08:15
Foning: 包養分析了解情感需求。04/23 08:15
hellosan: 你是遇到月底撥款問題 還是貸款流程慢了?04/23 08:23
hellosan: 一般只是差個幾天應該沒這麼硬04/23 08:24
hellosan: 你是直接自己送件嗎? 不然一般在loan版徵業務 不至於摸04/23 08:26
hellosan: 不到人 一開始試估就會講清楚流程時間04/23 08:26
blargelp: 這個流程一個月很正常吧 04/23 08:29
AKNY: 包養不急於進行感情投入。 04/23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