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ikochen (wake up!)
標題[請益] 新青安or重購退稅
時間2024-04-29 11:57:28
目前已持有一間A房,預計年底會有另一間B房交屋(12xx萬)
家庭年收約170萬,年底剛好夫妻都40歲
目前持有房產原先有加入社會住宅(已解約)
要符合重購退稅,賣出前一年須自住,到明年四月
因此勢必會兩間房產重疊
若打算遲早賣掉請問各位會如何選擇?
一.直接先賣A房,年底B房用新青安,盡量拉長貸款年限
(借問40歲家庭年收170萬、還有機會貸到35年以上嗎)
好處是直接有一筆錢能將B屋裝潢到好,
月付款下降(貸35年月付33K、40年30K) 若只能貸30年就沒什麼優勢
二、先買後賣,等重購退稅
同時持有B屋就用太太名字貸款,問過代書貸款利率會略高地板利率0.05~0.1
貸30年月付38k
優點是能退約50萬的稅,風險就是不知能不能順利8成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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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largelp: 當然是自住A滿一年再賣,至於B的貸款條件,簽一年內會賣 04/29 11:59
→ blargelp: A的切結書。 04/29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