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titebabe : 你忘了一個前提 不是遺產05/24 08:17
→ yaokut : 人家在討論生前贈與,你討論遺產,再來語重心長?XD05/24 08:20
→ kawasana1928: 怎麼這系列的文越來越不像婚姻版的文了05/24 08:24
→ petitebabe : 你也要看長輩是甚麼時候去世的阿....... 05/24 08:29
推 fifybl : 可是被強制執行贈與過戶的姑姑還活著呢 還能活幾十 05/24 08:39
→ fifybl : 年吧 05/24 08:39
→ tina1234 : 生前贈與跟特留分有什麼關係? 05/24 08:40
推 lifecat : 「扣除負債後」,那表示老家的價值大於負債吧? 05/24 08:41
推 wseedw : 你又如何得知那是過世前兩年之內贈與的? 05/24 08:44
→ yaokut : 生前贈與,要看多久以前,死亡前10贈與的,也要列入 05/24 08:44
→ yaokut : 特留份? 05/24 08:44
→ yaokut : *死亡前10年贈與的 05/24 08:45
推 lifecat : 而且,特留份是擺不平才用,他們是講好這樣分配(就 05/24 08:46
→ lifecat : 像有些人拿現金、有些人拿不動產),如果當時沒有意 05/24 08:46
→ lifecat : 見,現在有意見,是被某些人說什麼嗎? 05/24 08:46
推 skytowerlll : 她一直都有意見,只是意見沒用而已 05/24 08:50
→ yaokut : 沒特別追太多,但目前看起來時間軸跟細節是很混亂的 05/24 08:50
→ candyrainbow: 她第一篇就說分清了不會再分 05/24 08:51
→ ytkuo : 笑死 長輩分的 要怪怪長輩 說啥弟吃豆腐 05/24 09:08
推 mtyc : 唯一解是弟弟買套房???這結論是怎麼回事? 05/24 09:13
→ mtyc : 房子是弟弟贈與給她的…這裡有特留分的戲份嗎! 05/24 09:15
→ mtyc : 一開頭就罵別人法治教育差,然後再得出這個唯一解, 05/24 09:17
→ mtyc : 也是很厲害 05/24 09:17
推 tina1234 : 有遺囑才有特留分的問題,生前贈與跟特留分不會有 05/24 09:19
→ tina1234 : 任何關係喔;建議遇到遺產問題還是諮詢律師會比較清 05/24 09:19
→ tina1234 : 楚;比如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問題,就常看到有人誤會 05/24 09:19
→ tina1234 : 法律規定 05/24 09:19
推 mtyc : 樓上不就是律師嗎? 05/24 09:20
→ tina1234 : 對,但沒有收諮詢費不想回答太仔細...只能說這篇觀 05/24 09:22
→ tina1234 : 念不完全正確 05/24 09:23
→ girlo : 就覺得這篇怪怪的XDDD 05/24 09:28
→ mtyc : 瞭解,抱歉 05/24 09:29
→ fifi0828 : 開頭還以為是什麼古美門來指點愚民 結果也不過如此 05/24 09:32
推 delanna : 就不是遺產啊 05/24 09:56
推 kimchvm03 : 腦補一堆然後被打臉 05/24 10:07
→ erty : 呵呵,台灣法治教育確實需要落實耶,看看這篇 XDD 05/24 10:25
→ ariel0829 : 長輩:TMD,我的財產不是我的財產 05/24 10:52
噓 rogeroger : 一堆假設 05/24 10:52
推 MBAR : 話真的不要說太滿捏xD 05/24 12:00
噓 bestteam : 一堆名義能避開的 真以為一定要公平分喔? 05/24 12:08
推 skullxism : 不過這不就代表有人真的佔盡便宜嗎w 05/24 12:31
噓 jesuskobe : 還以為要看什麼專業文,結果跟記者腦捕的廢文沒兩樣 05/24 12:48
→ jesuskobe : 你連大前提不是遺產都看不懂在這裡裝什麼 05/24 12:49
噓 Phoebe0503 : 你法律系? 05/24 13:07